江西省168体育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全市岁末年初期间暨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工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01 人浏览
168体育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查找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局于12月12日至29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市岁末年初期间暨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检查共抽查了在建工程项目33个,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37台,其中塔吊23台,施工升降机 4台,物料提升机10台,下发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30份,其中限期整改通知单19份,停工整改通知单11份,查处安全质量隐患398条,其中起重机械设备隐患113条。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及“三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了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积极部署及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强化属地监管,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和“打非治违”巩固提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整治等各类治理活动,保障了全市房屋市政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县(市、区)及“三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对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督促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不全面,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依旧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二是对监理企业履职行为监管不到位,存在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监理单位未对相关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部分监理员无岗位证书等情况;三是危大工程管控不严,未督促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均不同程度存在危大工程识别不清或漏项、未进行专家论证或专家论证修改意见未落实、实施与方案不一致等问题;四是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不全面;五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均不同程度存在未按《关于施工现场混凝土工程实行举牌验证制度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等问题;六是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不扎实,存在未制定落实预防开裂和渗漏等常见质量问题技术措施等情况;七是扬尘治理标准不高,未按照《宜春市住建局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实施方案》严格实施。八是监督机构工程质量信息化监督平台系统建设情况存在不足,未贯彻落实全市建筑行业监管“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体化”的模式要求。
(1)危大工程管理方面。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危大工程识别登记、专项方案编制、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管理制度,或存在专家论证修改意见未落实、施工现场实施与专项方案不符等问题。如:高安市吴有训实验学校新建综合楼项目高支模未按方案实施;铜鼓天第时代新城地下室模板支撑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启慧置业万载县公园壹号西区建设项目超过5米且周边条件复杂的深基坑开挖无专家论证方案。
(2)起重机械管控方面。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不严,安全意识不强,对进场设备和资料未严格审查;部分产权单位对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管理不到位,存在走过场现象,未及时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如:万载县公园壹号西区建设项目11#楼塔机水平高度不足在回转范围与相邻建筑物产生碰撞(机械设备产权单位:江西合洲实业有限公司);袁州区黄颇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润达国际片区12#、13#及地下室项目12#楼塔机顶升横梁保险插销锈蚀失效,顶升套架爬爪连接钢丝绳断裂,联动手柄按钮固定,配电箱熔断器、起升减速线路均短接失效(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宜春市鑫銮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铜鼓天第时代新城项目7#楼塔机大臂回转范围内有高压线,未做防碰撞方案,加节引进平台斜拉杆固定螺栓未拧紧,力矩限制器有触点未安装(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峡江县颖添建筑服务有限公司);宜丰县妇幼儿童保健中心及附属工程物料提升机无出厂铭牌,第一道附墙安装高度超过要求且使用非预埋,第二道附墙未安装斜拉杆,机前防护棚缺失,上限位器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下限位器失效,停层保护装置失效,重量限制器未接线,出料门损坏,卸料平台无防护门(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宜丰县春晖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上高县实验小学新建教学楼建设项目物料提升机标准节与该设备不是同一台(新笼旧节),自由端超高,机前未搭设防护棚,重量限制器未接线,笼底无缓冲装置(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宜春安盛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丰城市桥东区域养老中心建设项目塔吊标准节螺栓松动,断相保护已换,主钢丝绳混乱,障碍灯缺失,灭火器缺失,小车钢丝绳防断绳保护缺失,小车防撞橡皮缺失,驾驶室生锈严重,左右操作手柄零位无效,减速机与圈桶间隙太大,电箱PE没接,回转制动无效,回转限位无效,主电缆没用专用线卡固定,主电缆线挂点没做绝缘处理(机械设备产权单位:丰城市恒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3)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方面。所抽查的各建设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或缺失、悬挑层封闭不严或未进行封闭、钢筋加工区域防护棚未按规定进行搭设或缺失、施工升降机楼层未安装防护门、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装挂安全标识等情况。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方面。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多个项目总监和监理人员未在岗履职,总监未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或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时间严重滞后,总监未对相关施工资料进行审查,现场安全监理日志记流水账168体育、无法反映现场实际安全情况或现场实际情况与记录不符,下发的监理整改通知单未整改闭环。
(2)混凝土施工质量方面。部分项目存在混凝土举牌验证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标养室或标养箱设置不规范,标养箱容量不足或未投入使用,形同虚设,混凝土结构存在漏浆、烂根168体育、蜂窝麻面等现象。
(3)外墙保温施工方面。部分项目存在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技术交底,无相关施工过程资料,未在现场设置样板间进行样板引路,个别项目无保温材料的复检报告。
(4)装配式建筑施工方面。部分项目构配件进场报验程序落实不到位,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标准不高,装配式构件进场存放场地不规范,现场无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人员。
部分县(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项目施工现场未严格按照《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落实“六个百分百”等扬尘防治措施。
部分县(市、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不细致,存在部分灭火器材失效或者配备不足;生活区与办公区未分开设置,板房未设置两个疏散楼梯;现场缺少消防安全警示标志;电线随地拖扯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此次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管理较差的工程项目和相关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1.对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较严重的工程项目及其施工、监理企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并在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予以通报。
2.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引起重视,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回复;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一)强化隐患整改闭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次检查务必高度重视,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针对检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开展整改,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长期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排查整改工作。
(二)强化日常安全巡查。各地要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岁末年初及低温雨雪天气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措施,坚决制止盲目赶工期抢任务现象,督促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及警示标牌的设立,脚手架、施工升降机和塔式起重机的固定和拉结,施工用电安全检查以及办公区、生活宿舍区和施工区域的防火防盗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各地要强化偏远乡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加大日常安全检查频次,重点对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临时设施与现场消防措施、施工用电和新招收工人、工人返场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在恶劣天气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停止一切有可能引发事故的施工作业。
(三)强化危大工程监管。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把危大工程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重点,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肃查处,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持续开展打击建筑起重机械违法违规行动整治行动,严把设备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重要环节,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限期、套用资料、机械带病作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168体育。
(四)强化质量专项整治。一是大力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各地要狠抓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进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以工程质量标准化为抓手,确保结构主体安全,着力推进开裂渗漏、脱落等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不断提升住宅建筑工程品质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要持续开展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整治。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宜市建质〔2019〕1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有力推动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落实落细。
1、塔机主电缆断接处未做防断措施,驾驶室未配置灭火器,联动台零位锁止按钮失效,未配置塔机专用配电箱;2、钢筋露天加工,材料堆放区未硬化;3、施工总配电箱道路不通畅,现场电缆、电线随意拖地,存在破皮现象;4、现场未见安全员日记,项目经理带班记录,公司巡检记录,三级教育交底记录;5、现场标养箱未使用;6、所有安全、技术资料存在代签现象;7、监理资料未反映工地实际情况,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未签字,监理存在不履职;8、高支模步距过大168体育,未按方案实施。
1、新建冷库物料提升机紧急停止按钮失效,未搭设双层防护棚,无司机操作棚,御料台脚手板未满铺且未固定,有些附墙拉杆固定在钢筋上,食堂物料机未安装附墙,紧急停止按钮失效,防坠器卡组导致失效,无防护棚和操作棚;2、开关箱没有门,无巡检记录、操作规程,使用空气开关代替闸刀,部分开关箱内安装插座,电线乱拉乱接、拖地,电缆线号冷库外脚手架拉结点严重不足,无脚手板,架体未高于作业层,架体底部未硬化;4、现场使用汽车吊吊装,吊机牛腿落于泥土上未垫枕木,未见吊装方案;5、钢筋堆放区未硬化,钢筋加工露天加工,现场局部防护缺失;6、8#大门高支模未按专项方案施工;7、项目管理人员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未见危大工程识别清单及相关安全管理资料;8、现场未见标养间或标养箱;9、项目停工两年,未见复工申请及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2、后浇带支撑无扫地杆,脚手架首层未封闭,架体上堆放大量钢管建材,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楼层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3、现场施工用电混乱,部分电箱无巡检记录,电箱门未接地168体育,电线搭在脚手架未做保护,模板切割机使用倒序开关。4、地下室模板支撑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脚手架施工方案未报监理审批,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5、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无带班记录,监理未对相关方案进行审批;6、7#楼塔机大臂回转范围内有高压线,未做防碰撞方案,加节引进平台斜拉杆固定螺栓未拧紧,力矩限制器有触点未安装,平衡臂护栏夹板开口销少安装,司机室电铃不响、灭火器过期,未挂设防坠器。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已办理容缺后补手续,2023年5月6号);2、物料提升机无安全防护棚,无操作人员防护棚,无重量限位器接线、塔吊标准节螺栓松动,断相保护已换,主钢丝绳混乱,障碍灯缺失,灭火器缺失,小车钢丝绳防断绳保护缺失,小车防撞橡皮缺失,驾驶室生锈严重,左右操作手柄零位无效,减速机与圈桶间隙太大,电箱PE没接,回转制动无效,回转限位无效,主电缆没用专用线卡固定,主电缆线挂点没做绝缘处理(租赁单位:丰城市恒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4、外脚手架屋顶处与主体硬性拉结安全措施不到位,无有效固定点,缺乏稳定性,施工通道安全防护棚设置不符合要求;5、电梯井安全防护门缺失,有外架立杆直接落在悬挑板上;6、钢筋箍筋未双向弯成135°弯钩;7、项目技术负责人刘志勇不在岗,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均不在岗,监理员周士聪不在岗;8、现场未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9、扬尘治理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搅拌机防护棚四周未封闭,施工现场混乱;10、砼未实行举牌验收制度,未编制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5米且周边条件复杂,深基坑开挖无专家论证施工方案;3、大门飘檐超过10米高支模无专家论证施工方案;4、深基坑斜坡上大量堆积钢筋,塔吊标准节;5、钢筋加工棚搭设于深基坑边坡处,使用钢管悬挑搭设钢筋堆放区,处于回填土处堆料区地面已下沉;6、施工用电混乱,钢筋加工机械均无开关箱;7、大面积地下室悬挑板支撑无扫地杆,扫天杆,脚手架基础积水浸泡;8、地下室顶板临边、楼梯临边防护缺失;9、13号楼塔机平衡臂操作室平台堆放生活垃圾和零部件,小车断绳保护绑扎失效。11号楼塔机水平高度不足在回转范围与相邻建筑物产生碰撞;10、监理记录无填写人,总监签字或审批;11、危大工程实施验收不符合规范;12、企业负责人现场月检不到位。